临政字〔2018〕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临漳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临漳县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两个清单对全县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是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强化依法履职意识,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权力清单管理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两个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对照各自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严格履职尽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达到安全生产责任的“无缝隙、全覆盖”。
三、加大安全生产责任权力清单考核力度
县安委办要依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将各乡镇、县相关部门履行两个清单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内容,加大考核比重。对因未依法依规开展监管造成失管漏管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从重从严从快追究相关乡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法律、法规或县政府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职责分工发生变化进行调整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作动态调整。
两个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临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